
立法會今日首讀同二讀《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(修訂)條例草案》,重點係將禁止餵飼野鴿嘅規定擴大至全港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出,當局每年收到約1,700宗相關投訴,野鴿聚集造成環境衞生問題,影響居民生活,尤其係喺住宅區同商業區,野鴿嘅糞便會污染街道、冷氣機同窗台,而且野鴿過度聚集會吸引老鼠同其他害蟲,形成公共衞生隱患。
草案建議將非法餵飼動物嘅最高罰則,由現時罰款一萬元提高至十萬元,另加最高一年嘅監禁刑罰;仲會引入定額罰款制度,每張罰單嘅罰款額為5,000元。執法人員嘅人選類別亦會擴大,除咗現有嘅漁護署人員之外,仲會增加食環署、康文署同房屋署嘅獲委任人員,意味住將來喺公園、街市同公共屋邨餵野鴿,都有可能被票控。呢個修訂嘅力度明顯比以往大,反映政府對野鴿滋擾問題嘅重視程度有所提升。
我哋團隊討論過呢個修例。龍龍話,禁餵野鴿嘅出發點係好嘅,因為過度餵飼真係會令鴿羣數量失控,造成環境衞生問題,而且野鴿依賴人類餵飼之後,會失去自行覓食嘅能力,一旦餵飼者突然停止,成羣野鴿會因為突然缺乏食物而更加虛弱,甚至餓死,呢個亦都係一種動物福利問題。但係阿燕擔心,單純禁餵而冇配套措施,啲鴿可能會因為食物減少而更加虛弱,衍生其他動物福利問題,例如佢哋會開始啄食垃圾,增加疾病傳播嘅風險,或者因為爭奪有限食物而增加打鬥,造成更多傷亡。
我哋認為,最理想嘅做法係「禁餵」同「源頭管理」並行。例如可以參考外國嘅做法,喺適當嘅地點設置人工鴿舍,用避孕飼料控制鴿羣數量,同時加強公眾教育,等市民明白點解唔應該隨便餵飼野生動物,以及餵飼行為對動物同社區嘅長遠影響。要改變一個多年嘅習慣,單靠罰款係唔夠嘅,公眾教育同社區參與同樣重要。我哋希望政府喺推動立法嘅同時,都可以撥出資源做公眾宣傳,等市民明白保護野生動物嘅正確方式。